宜价费(2008)第63号
宜兴华润、协联热电有限公司:
你们报来《关于要求调整蒸汽价格的请示》悉。鉴于今年以来煤炭价格大幅上升,使供热成本大幅增加。经对蒸汽成本监审,参照周边地区价格水平,以及用户座谈会论证,并报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适当调整蒸汽价格。具体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连续性生产用汽价格调整为每吨185元,间断性用汽、生活和服务行业用汽价格按连续性生产用汽价格1.1的系数收取。同时经我局备案同意企业可根据煤炭价格情况适当浮动,上浮最高为10%,下浮不限。
二、结算计量按照用汽方进汽表抄见量计算,并做到月结月清。
三、执行时间:本通知自二00八年七月十日用汽量起执行。
宜兴市物价局
二00八年七月九日
抄送:市政府、无锡市物价局、市外经局、价格检查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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